9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李利今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今年1至8月,国家药品抽检共计20969批次,合格率为99.43%,药品安全形势保持总体稳定。我国持续强化覆盖药品全生命周期的动态监管,围绕“防范风险、查办案件、提升能力”三个重点,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全方位筑牢药品安全底线。全力服务国家药品、医疗器械集中采购工作大局,对中选药械实行生产企业检查和中选品种抽检两个100%全覆盖,确保中选产品“降价不降质”。稳步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通过一致性评价品种已占临床常用化学药品的三分之二。(财联社)
【财华社讯】联邦制药(03933.HK)公布,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及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参加国家组织药品联合采购办公室组织的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胰岛素专项接续)的投标工作。公司所有胰岛素产品均参与本次胰岛素集采竞标,且全线产品以A类拟中选。于2023年度,公司上述拟中选产品合计销售额为人民币11.18万元,占公司制剂产品收入比例为22.2%。
7月13日,华润双鹤(600062.SH)在互动平台表示,公司积极拥抱带量采购,加快仿制药过评步伐,储备具备带量采购资格的产品,积极参与国家级带量采购竞标,力争中选并希望中选产品给公司带来利润增长。对于通过一致性评价没有赶上国家集采首采的产品,积极进行续标,借续标的契机扩大中选产品和区域,带来新的增量。截至目前公司有15个产品在前八批全国集采中中选。
近日,备受关注的种植牙集采落地,价格方面,拟中选产品中选价格区间在约600元至1850元左右,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5%。
近日,种植牙市场再次传来重磅消息!1月11日,口腔种植体系统集中带量采购在四川开标,产生拟中选结果。据国家医保局介绍,此次集采拟中选产品平均中选价格降至900余元,与集采前中位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达55%。
九典制药(300705)公告称,公司近日参加了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的投标。根据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发布的《关于公示广东联盟双氯芬酸等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一批)拟中选/备选结果的通知》显示,公司产品洛索洛芬钠凝胶贴膏拟中选本次集中带量采购。若公司后续签订购销协议并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扩大中选产品的销售范围,提高中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对公司长远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1月12日,从国家医保局了解到,近期,湖北牵头19省联盟中成药集中带量采购开标。中选产品剂型规格齐全,并且涵盖了一部分国家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目前临床使用的主流产品和新冠肺炎诊疗方案推荐用药大多中选,可有效满足临床和常态化疫情防控用药需求。本次中成药联盟集中带量采购,有157家企业的182个产品参与报价,采购规模近100亿元。最终97家企业、111个产品中选,中选价格平均降幅42.27%,最大降幅82.63%。根据19省联盟年度需求量测算,预计每年可节约药品费用超过26亿元。此次中成药联盟集采降价效应将辐射至全国,患者药费负担将进一步减轻。
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兼顾稳定药品供应、稳定临床用药,对中选药品不搞集中扎堆采购,对未中选药品不采取断药停药的“一刀切”做法,原则上同通用名(含剂型)未中选药品的配备比例保持在20%左右。与中选药品相同通用名(含剂型)的原本市中标药品(或挂网药品),如未获中选资格,但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原则上数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如出现中选产品供配不及时的情况,酌情阶段性放开对未中选药品的采购数量限制。如未中选的原研药及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企业主动降价至本市中选价以下的(含中选价),则对应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该未中选药品不受优先采购限制和相关考核影响。
11月26日,国家医保局在上海进行第六批国家组织胰岛素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胰岛素首次进入国家集采,也是国家组织药品集采首次拓展到生物药领域。拟中选结果显示,本次集采涵盖临床常用的二代和三代胰岛素共16个品种,42个产品中选,内资外资主流产品均中选,拟中选产品平均降价48%;全场降价幅度最大的产品是来自礼来的精蛋白锌重组赖脯胰岛素混合注射液(25R),中选价格为18.89元,降幅达到73.76%。全国医疗机构首年采购需求量约2.1亿支,按照集采前价格计算,涉及采购金额约170亿元,节约超90亿元。从公布的拟中选结果来看,甘李药业通过“以量换价”策略,参与竞标的6个产品全部拟中标,或成为最大赢家。还有通化东宝、海正药业、亿帆医药子公司拟中标。
10月14日,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发布做好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要兼顾稳定药品供应、稳定临床用药,对中选药品不搞集中扎堆采购,对未中选药品不采取断药停药的“一刀切”做法,原则上同通用名(含剂型)未中选药品的配备比例保持在20%左右。与中选药品相同通用名(含剂型)的原本市中标药品(或挂网药品),如未获中选资格,但质量和疗效有保证,且价格适宜的,医疗机构可以在优先采购中选药品的前提下继续采购,原则上数量不得超过中选药品。如出现中选产品供配不及时的情况,酌情阶段性放开对未中选药品的采购数量限制。如未中选的原研药及通过一致性评价仿制药企业主动降价至本市中选价以下的(含中选价),则对应中选药品完成约定采购量后,该未中选药品不受优先采购限制和相关考核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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