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4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数据,截至2024年8月底,我国境内公募基金管理机构共163家,其中基金管理公司148家,取得公募资格的资产管理机构15家。以上机构管理的公募基金资产净值合计30.90万亿元。(财联社)
9月2日,复星医药公告,控股子公司复宏汉霖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HLX17(即重组抗PD-1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用于治疗黑色素瘤、非小细胞肺癌、食管癌、头颈部鳞状细胞癌、结直肠癌、肝细胞癌、三阴性乳腺癌、微卫星高度不稳定型或错配修复基因缺陷型肿瘤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开展该新药的临床试验。(财联社)
8月26日,金城医药公告,公司近日与荷兰Giskit Pharma B.V.签署了《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就Giskit拥有的用于经超声造影评价女性不孕患者子宫输卵管通畅性的药物ExEm®Foam在中国境内独家排他的商业化权益进行谈判。(财联社)
5月24日,复星医药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自主研发的复迈替尼片(项目代号:FCN-159)用于治疗成人树突状细胞和组织细胞肿瘤的药品注册申请近日获国家药监局受理。该新药为集团自主研发的创新型小分子化学药物,拟主要用于晚期实体瘤、I型神经纤维瘤、树突状细胞和组织细胞肿瘤、低级别脑胶质瘤等的治疗。截至2024年4月,集团针对该新药累计研发投入约4.99亿元。目前,该新药用于治疗成人I型神经纤维瘤在中国境内处于III期临床试验阶段,用于治疗儿童I型神经纤维瘤、低级别脑胶质瘤、动静脉畸形、儿童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的治疗在中国境内分别处于II期临床试验阶段。全球范围内已获批上市的MEK1/2选择性抑制剂2023年销售额约18.1亿美元。(财联社)
1月25日,复星医药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国家药监局关于同意FCN-338片(简称“该新药”)联合地塞米松用于治疗係统性轻链型淀粉样变性的临床试验批准。该子公司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该新药的II期临床试验。该新药为自主研发的Bcl-2选择性小分子抑制剂,拟用于治疗血液係统恶性肿瘤等。(财联社)
11月20日,复星医药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复宏汉霖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合称“复宏汉霖”)于近日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同意伊匹木单抗生物类似药 HLX13(即重组抗CTLA-4 全人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用于治疗黑色素瘤、肾细胞癌、结直肠癌、肝细胞癌、非小细胞肺癌、恶性胸膜间皮瘤及食管鳞状细胞癌开展临床试验的批准。复宏汉霖拟于条件具备后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开展该新药的I期临床试验。(财联社)
11月13日,财政部、国家网信办联合起草了《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办法》的适用范围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为上市公司以及非上市的国有金融机构、中央企业等提供审计服务,或者开展跨境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数据是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从外部获取和内部生成的任何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对信息的记录。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本机构的数据安全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和网信部门是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的监管机构。注册会计师协会是会计师事务所数据安全的自律管理主体。(财联社)
10月16日,复星医药公告,控股子公司奥鸿药业就ET-26(即注射用甲氧依托咪酯盐酸盐)用于成人全身麻醉诱导于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启动III期临床试验。(财联社)
9月22日,在今日举行的锦江酒店业绩说明会上,公司董事、首席执行官沈莉表示,今年9月1-10日、11-20日公司中国境内整体平均RevPAR分别为2019年同期的104.00%、117.02%。目前,加盟者的整体态度呈现较为乐观。预计2023今年下半年签约比例会随着相关刺激政策的放开而上升。(财联社)
7月19日,复星医药公告,控股子公司上海复星医药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就FCN-159片用于成人I型神经纤维瘤治疗于近日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启动III期临床研究。(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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