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与个人养老金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公司应当坚持依法合规、积极主动、便利操作原则,做好政策宣传,优化办理流程,维护客户合法权益,有序开展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业务与个人养老金衔接,原则上于2023年底前完成各项工作。公司应当于每月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汇总试点公司情况并向金融监管总局报送报告。
《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已经进入推动政策落地阶段,2019年5月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有望如期启动,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将真正实现落地。这对于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都将是重大利好。
e公司讯,记者获悉,我国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制度建设已经进入推动政策落地阶段, 2019年5月个税递延养老制度试点转常规有望如期启动,我国个人养老金制度也将真正实现落地。这对于提高养老金待遇水平以及促进资本市场发展都将是重大利好。(经济参考报)
据新华社讯,银保监会7日公布了第四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名单,光大永明人寿成为唯一入围企业。自2018年5月31日银保监会公布第一批名单以来,截至目前,已有新华人寿、中国人寿等20家保险公司获批经营个税递延商业养老保险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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